朋友圈罵人,論壇、貼吧發帖編瞎話,微信群、QQ群捕風捉影、以訛傳訛……這些絕非兒戲,極有可能觸犯法律。截至目前,今年日照已有18人因在網上造謠、傳謠被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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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6日,記者從日照市網信辦和市公安局獲悉,今年以來,日照市因在網上傳播宣揚恐怖主義,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,侮辱、誹謗他人等行為被依法處理的有18人,被有關部門約談的有92人。其中被依法處理的,僅10月份以來就有5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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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3日,五蓮縣王某在微信群中轉發暴恐音視頻,引起網友恐慌,涉嫌傳播、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、極端主義的物品,依據《反恐怖主義法》,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,并處罰款1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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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7日,楊某在莒縣某商場用手機錄制視頻,在視頻中揚言發生爆炸,并將視頻發送到朋友圈中。劉某看到視頻后未核實事實就進行轉發,并跟帖評論,造成部分網友以訛傳訛,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楊某、劉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被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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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5日,徐某在微信群中拼接外地醫鬧視頻,并附加文字散布謠言,引發社會恐慌,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被依法行政處罰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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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4日,劉某編造他人虛假信息,并在微信群中傳播,引發社會非議,嚴重擾亂了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,對社會產生了重大影響。
事情發生后,劉某悔不當初,“我不應該在網絡上發表虛假信息的帖子,犯了如此嚴重的錯誤。希望廣大網友以我為戒,不要在網絡上發表不屬實的言論,做到文明上網”。
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民警牟磊告訴記者,劉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,并處罰款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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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4日,李某在新浪微博發布虛假信息,侮辱他人、詆毀國家機關,損害了他人和國家機關形象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。
在網絡上違反法律法規隨意發聲,給個人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,都將會付出嚴重代價,受到法律處罰。普通網民如此,黨員干部也毫不例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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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4日下午,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某街道黨員干部鄭某,在網絡上發布虛假新聞,對全市造成了負面影響,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免去其職務,全區通報批評。
“作為一名老黨員,實在是不應該犯這種錯誤,希望大家以此為戒,共同學習好網絡法規,文明上網、依法上網,共同維護好網絡環境。”12月27日,記者采訪時,鄭某對此事懊悔不已。
網絡從來都不是法外之地,以身試法者必將受到法律處罰。該事件的發生也在警醒著其他黨員干部,要吸取教訓、引以為戒。“作為一名普通黨員干部,要以此為戒,從自身做起,規范上網行為,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,做到文明上網。同時,帶動身邊的群眾,理性發言、文明發言,共同營造干凈和諧的網絡環境。”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奎山街道黨委宣傳委員朱曉楠表示。
文明上網、理性發言,
從我做起!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!